根据2003年标准规定,食用植物油统一采用以单一的原料名称对产品命名的方式,禁止将与用途、工艺等有关的词语用在产品名称中。也就是说,产品只能根据原料称为大豆油、花生油、玉米油,不能再加上“烹调”、“压榨”等类似的字眼来命名。
同时,食用油将按质量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4个等级,分别相当于原来的色拉油、高级烹调油、一级油、二级油。这就是说,消费者只需看看产品标定的等级高低,就知道食用油的质量好坏了。
新标准实施后,“纯正大豆色拉油”这样的名称不会再用于标注产品,取而代之的是明确标示等级的“大豆油”。
除了看得见的标签,对消费者看不到的制作过程,新标准也有规范和提高的要求。比如说,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健康,提高产品的和卫生标准,此标准限定了食用油中的酸值、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等指标。同时限定了质量等级指标,对压榨成品油和浸出成品油的等级的各项指标进行了强制规定。
一要看颜色,一般来说,精炼程度越高,油的颜色越淡。当然,各种植物油都会有一种特有的颜色,不可能也没有必要精炼至没有颜色。
二要看透明度,要选择清澄透明的油,透明度越高越好。
三要嗅无味,取一二滴油放在手心,双手摩擦发热后,闻不出异味(哈喇味或刺激味),如有异味就不要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