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临近建筑和设施的,爆破震动强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破规程》GB6722的有关规定,建筑基础爆破拆除时,应限制一次同时使用的药量。 爆破拆除施工时,应对爆破部位进行覆盖和遮挡,覆盖材料和遮挡设施应牢固可靠。
爆炸器材临时保管地点,必须经当地法定部门批准,严禁同室保管与爆破器材无关的物品。 爆破拆除的预拆除施工应确保建筑和稳定,预拆除施工可采用机械和人工方法拆除非承重的墙体或不影响结构稳定的构件。 对烟囱、水塔类构筑物应采用定向爆破拆除工程时,爆破拆除设计应建筑倒塌时的触地震动,必要时应在倒塌范围铺设缓冲材料或开挖防震沟.
爆破拆除 爆破拆除工程应根据周围环境、作业条件、拆除对象、建筑类别、爆破规模,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爆破规程》GB6722将工程分为A、B、C三级,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爆破拆除工程应做出评估并经当地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进行高处拆除作业时,对较大尺寸的构件或沉重的材料,必须采用起重机具及时吊下,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分类堆放在指定的场所,严禁向下抛掷。 采用双机抬吊作业时,每台起重机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载荷的80%,且应对吊进行试吊作业,施工中必须保持两台起重机同步作业。